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0-029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1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
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已连续
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
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聘用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工作量确定报酬。
公司已就改聘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对该事项无异议,
并承诺将与大华按相关规定做好沟通交接工作。公司对信永中和多年来的审计工
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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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
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
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
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为“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
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8 年度年末数:543.72 万元;职业责任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
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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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学生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
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鑫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6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
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8 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 万元
2018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 万元
2018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 万元
2018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王鑫,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6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
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
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2 年,具
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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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开始从事审计
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
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
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3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学生,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
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
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5 年,具备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处分 3 次。
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次 5次 9次 4次
自律处分 无 1次 2次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
处分。
三、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
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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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1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前与信永中和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征得其理
解和支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改聘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
事长根据工作量确定报酬。本次改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见;
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信永中和书面陈述意见;
6、大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
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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